6月16日,美國加州環(huán)境保護局環(huán)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OEHHA)發(fā)布了一項提案,擬將以下3種物質列入加州65法案中的致癌物質清單:
蒽(Anthracene,CAS號:120-12-7) 2-溴丙烷(2?bromopropane,CAS號:75-26-3) 亞磷酸二甲酯(Dimethyl hydrogen phosphite,CAS號:868-85-9) 該提案目前已通過公眾評議期,后續(xù)若獲得通過,相關企業(yè)必須按照加州65法案規(guī)定,在對應致癌物質的暴露水平超過安全港值時提供警示。 今年3月,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發(fā)布了一份致癌物質清單,將2-溴丙烷歸類為2A類致癌物質(即對人類很可能致癌),將蒽和亞磷酸二甲酯歸類為2B類致癌物質(即對人類可能致癌),明確了這3種物質的致癌性危害。 根據(jù)《加州健康與安全法規(guī)》(HCS)以及《加州勞工法典》的規(guī)定,經IARC確認具有致癌性的物質將被列入加州65法案的已知致癌物質清單中。 需要注意的是,美國加州65法案中的有害物質清單已包含近千種物質,且在不斷更新,建議相關企業(yè)持續(xù)關注清單更新以及新增物質在產品中的使用情況,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持合規(guī)性。 加州65法案速覽: 名稱: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關于增加對可接觸的有毒化學物質關注的提案(Proposition 65 簡稱 CA65)。 適用范圍:所有在加州市場銷售的消費品。 管控物質清單:已知致癌性或有生殖毒性的物質清單(The list of chemicals known to the State to cause cancer or reproductive toxicity),包含近千種物質。 管控要求: 1. 禁止向水源或土地中有意排放或釋放加州所知的致癌性或有生殖毒性的物質; 2. 警示要求:當列入清單物質的暴露水平超過安全港值(safe harbor levels)時,企業(yè)必須提供加州65警示:如在產品上加貼警示標簽(如下圖)、在企業(yè)官網(wǎng)以及新聞媒體上進行通報警示等。 蒽、2-溴丙烷和亞磷酸氫二甲酯符合根據(jù) 65 號提案(CCR 第 27 章,第 25904(b)(3) 節(jié))列入該州已知的致癌物質的要求。 IARC
在其網(wǎng)站上發(fā)布了一份題為“IARC 專著分類的物質,第 1 - 133 卷”的清單(IARC,2023 年)。IARC
的結論是,2-溴丙烷被歸類為第 2A 組(“可能對人類致癌”),并且蒽和亞磷酸氫二甲酯被歸類為第 2B 類(“可能對人類致癌”)。IARC
得出結論,有足夠的證據(jù)表明蒽、2-溴丙烷和亞磷酸氫二甲酯對動物具有致癌性(Cattley 等人,2023)。